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
ICS03.080
A10
备案号: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DB33 DB33 DB33
DB33/T 725—2008
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
Service quality criterion and demar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rvice quality rank for
hairdressing
2008-12-30 发布 2009-01-30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725—2008
I
前 言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秀华、姚德昌、浙江永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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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服务操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以及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划分及评定的原则、
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美容美发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监总局2008年第100号令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商务部、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美容
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多种美容技术、器械和化妆品,为其提供真皮层以上的
护肤美容、化妆美容及其相关服务。
3.2
美发
指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发质、职业特点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及相关服务。
3.2
星级
指用星表示美容美发企业的等级。共分五级,一星为最低,五星为最高。
4 星级评定
4.1 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4.1.1 美容美发企业按设备设施、技术力量所占比例及主营方向划分为星级美容店、星级美发店二个
类别,每个类别各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至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综合服务质量越高。
4.1.2 星级等级的划分以企业的经营规模、设备设施、技术力量、卫生安全及服务质量为依据。
4.2 星级评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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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星级评定采取企业申请、分级评定的方法。
4.2.2 星级评定实行单店归类考核,即星级美容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星级美发店不作美容方面的
要求;如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等组成,则按各店实际情况分别单独评定星级。
5 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要求
5.1 美容美发企业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的国家有关
法规和标准;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且无污染、无异味,并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
行业卫生要求:
a)空气质量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
b)下水道畅通无阻,污水排放符合 GB 8978 规定;
c)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 GB 7916 的规定;
d)化妆品标识标注应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e)化妆品卫生应符合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的要求;
f)美容美发场所空气卫生标准及其卫生要求符合 GB 9666 要求;
g)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符合 GB 19085 要求;
h)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符合商务部、卫生部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5.2 营业场所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验合格,消防灭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性能良好,放置合理,安全
通道畅通,各类标识明显,配有应急灯,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5.3 使用的美容美发产品应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 星级划分条件
6.1 总则
星级企业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依法营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基本设备设施完整;坚持操作规
程和质量标准,做到规范化服务,环境卫生清洁;各项服务费用、产品在店堂明显地方明码标价,室内
挂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岗位责任制》、《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6.2 企业基本资质
6.2.1 一星至三星级企业注册资金 3 万元至 10 万元,开业时间 1 年或 2 年以上,应有主要服务项目或
服务项目齐全,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规章制度健全,能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要求。
6.2.2 四星至五星企业注册资金 15 万元以上,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
经营服务设备设施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环境典雅,等候区条件舒适,有较高的服务水平,企业具有完
整的经营管理制度,能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要求。
6.3 经营规模
6.3.1 一星至三星美容店或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 50 平方米~120 平方米,美容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 80
平方米~180 平方米;四星至五星美容店或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美容美发店营业使
用面积不少于 250 平方米。
6.3.2 门面装饰要求:一星、二星整洁,干净,店名醒目,字体规范,易识。三星以上要求采用较高
档材料,造型高雅,牌匾醒目,字体艺术,霓虹灯或灯箱映衬,富有行业特色和时代感。
6.3.3 店内装饰要求:应有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志。一星、二星整洁、干净、布局
合理;美容室与美发室完全隔离,美发室要有通风换气设备;装修美观大方、富有本店特色。三星应美
观大方,用料高档,富有特色;美容化妆项目设有舒适的专间,并与美发区域分开服务;有 CI 企业识
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四星及以上应典雅豪华,富有特色,设有
高档的贵宾房,营业区与活动区隔离,美容化妆项目设有舒适的专间,并与美发区域分开服务,能满足
高层次需求;有 CI 企业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6.3.4 店内外广告应真实有效,内容健康,宣传符合本店服务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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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设备设施
6.4.1 一星基本美容或美发设施齐全。美发座椅采用较好的专业美发椅,不少于 4 把,专业洗发设施
不少于 2 组;美容床不少于 4 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 2 组,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设有免费开水和
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室内空气清新,有顾客用卫生间。
6.4.2 二星基本美容或美发设施齐全。美发椅采用较好的专业美发椅,不少于 6 把。专业洗发设施不
少于 2 组,有专用洗发间;美容床不少于 6 张,多功能美容设施不少于 2 组,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有宾客存放衣物的保管柜、卫生间,有免费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室内空气清新,有一定数量鲜
花或干花美化环境。
6.4.3 三星基本美容或美发设施齐全。美发椅采用高档升降软椅,不少于 8 把,有舒适的洗发设施,
按美发椅 3:1 配置(三把椅子一个洗头盆),并与操作区域分开;美容床不少于 8 张,多功能美容仪
等专业美容设施不少于 3 组,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有专柜保管顾客衣物,有免费茶水供顾客饮用,
备有书刊和当日报纸供顾客阅读。有冷暖空调和消毒设备,有绿色植物,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有男
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设顾客意见簿和有关部门投诉电话。
6.4.4 四星、五星基本美容或美发设施齐全先进,美发椅采用高档电动或液压升降软椅,不少于 8 把。
有专门洗头房,配有高档舒适的洗头设施,按美发椅 4:1(不低于四把椅子一个洗头盆)配置;美容
床不少于 12 至 15 张,配备电脑光纤显微皮肤检测仪、亚健康测试仪各不少于一组,多功能美容设施不
少于 5 组,有专业的美体、塑身、减肥、除皱、健胸、沐浴房等相关设备。室内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有
顾客休息区,单独的化妆间,有专业的咨询室,配置设计合理的灯光,有优美的背景音乐。有专人或专
柜保管顾客衣物,有免费咖啡、茶水,并备有多种书刊杂志和当日报纸供顾客阅读。有冷暖空调,单间
内要求有加湿设备及空气净化设备。店内有绿色植物,环境优雅,设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顾客意
见簿及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6.4.5 消防设施:营业场所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消防灭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性能良好,放置合理,
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明显,配有应急灯,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6.5 技术力量与配置
6.5.1 所有美容美发师应具有从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持证上岗。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
技术等级。
6.5.2 一星应有 2 名中级美容或美发师,初级美容或美发师以上不少于技术人员的 60%,辅助工按需
配置。
6.5.3 二星应有高级美容或美发师各 1 名,中级美容或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中的 50%,辅
助工按需配置。
6.5.4 三星应有美容或美发技师各 1 名以上,高级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的 40%,中级
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的 80%,辅助工按需配置。
6.5.5 四星至少应有高级技师 2 名或技师 3 名,不少于技术人员的 10%,高级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
少于技术人员的 90%,辅助工与技术人员按 2:1 比例配置。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员工分工明细,职
责明确。
6.5.6 五星至少应有高级技师 4 名,其余应是技师。辅助工与技术人员按 2:1 比例配置。管理规范,
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奖罚机制,员工分工明细,职责明确。企业法人熟知国家和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6.6 卫生与消毒
6.6.1 美容美发企业的卫生与消毒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每年应经卫生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没有抽检和抽检不合格,没有进行整改并复检合格的企业不得参加星级评定。企业须有消毒设备,须配
备供皮肤病患者使用的专用美容美发用具,设有明显标志,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与其他用品用具分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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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一星、二星企业设有工具、用具消毒设施。美容美发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无破损。美
容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必须使用一次性用品。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
6.6.3 三星以上企业备有供顾客穿的专用服装,美容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必须使用一次性用品,床单要
一客一换。美发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消毒。配有专职保洁员一名,消毒人员要懂基本消毒知识和消毒方
法。备有足够量的周转围布、大小毛巾等。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和单独的储物间。配有电蒸气箱、紫外
线消毒柜等消毒设施。
6.7 服务项目
6.7.1 应执行国家开业标准及浙江省美容美发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美容美发所用物料必须是合
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美容美发师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接待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在醒目
处明示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诚信经营,价质相符。不从事美容美发规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6.7.2 一星、二星主要服务项目应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局油、烫发、美容化妆、
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能解答顾客咨询的有关美容美发问题。美容美发师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
6.7.3 三星服务项目应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局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
美体、美甲等。建有完整的顾客档案,前厅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使用敬语,说普通话,并懂得一
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6.7.4 四星、五星服务项目应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局油、烫发以及美容化
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整体形象设计等。店内有产品展示柜,接待咨询人员使用普通话,会用
一般英语,并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7 服务质量规范
7.1 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向宾客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不同的男女发式、美容的种类和效果,以及收取的费用
等。对宾客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应做真实明确的答复。
7.2 程序要求
为宾客提供美容美发服务,一般应按7.3~7.6程序操作,并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7.3 男、女美发
7.3.1 男式美发
7.3.1.1 为宾客围好毛巾、围布或穿好顾客服。
7.3.1.2 洗发:选择与发质相符的洗发液,打足泡沫,揉到揉透,冲洗干净,擦头,给宾客面巾擦脸。
7.3.1.3 剪发: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年龄、体态等特征,设计发型。征得宾客同意后,采用推剪和
剪刀等方法,理出所需发式。
7.3.1.4 刮脸:男发刮脸要坚持“一戴三消”。即:服务人员为宾客刮脸要戴口罩,剃刀、胡刷、面
巾要消毒。刮脸椅子调整适宜,刷好皂液或剃须膏后,用适宜湿度的面巾热敷。撤去面巾后,再刷一遍
液或剃须膏。刮脸应先顺后逆,手轻、走刀平稳、刮到刮净,不留须茬。刮完擦脸,施护肤品。
7.3.1.5 吹风:根据宾客要求,梳理吹风定型。打闪镜,宾客满意后,整理衣领,撤去毛巾围布或脱
去顾客服。
7.3.1.6 男士剃光头,应先为宾客洗头、揉透、冲掉泡沫,保持水分。剃头时由发旋处开始,先顺后逆,
刷皂液或香波后,再顺剃一遍,然后用面巾擦干。
7.3.1.7 男式烫发、染发的操作同女式。
7.3.2 女式美发
女式美发的洗、剪、吹操作同男式。
7.3.3 男、女美发质量要求
7.3.3.1 洗发:选择与发质相符的洗发液,手法轻重适度,打足泡沫,揉透,掌握科学的洗发方法,
洗发水在头发上停留一般不宜超过 15 分种,要洗净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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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2 修剪: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按所设计意图完成发式修剪,做到修剪准确,发型层次清晰,厚
薄均匀,两边对称,无缺角,轮廓饱满、完美。
7.3.3.3 刮脸:应刷透皂液,运刀稳,刀法熟练,达到刮净、不疼、不损伤皮肤、不留茬的要求;刮
脸后给客人涂营养霜。
7.3.3.4 吹风:应达到吹干吹透、发丝平伏流畅、发型轮廓饱满,丝纹形态变化多样,布局合理,造
型美观。
7.4 男、女烫发
7.4.1 烫发
7.4.1.1 按理发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7.4.1.2 将头发洗净软化。
7.4.1.3 根据宾客要求,剪出所需发式、层次。
7.4.1.4 按宾客提出的发花或发弯的大小,以及发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卷杠,并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卷杠。
7.4.1.5 根据宾客的要求和不同的发质,选择并使用合适的烫发剂,将烫发剂由后发际线开始到每个发
卷,均匀渗透,应防止烫发剂流到头皮或衣物上。围好毛巾,戴好塑料帽,按照烫发剂和发质的具体条件 ,
掌握停留时间及是否加温。到时间后带卷冲净、冲透,并使用中和剂,按所需时间拆卷。
7.4.1.6 拆卷后为增强烫发效果,可再次使用中和剂,保持适当时间,将头发冲洗后,用护发素轻揉,
冲净,用干毛巾包好头发。
7.4.2 梳理造型
7.4.2.1 用吹风机、发梳和发刷刷波浪或梳理成型。
7.4.2.2 束发。按照宾客的要求,并根据其年龄、体态特征,设计盘发式样,利用发髻、发卷、发结、
发辫的不同排列组合,梳理出宾客满意的发型。
7.4.3 男、女烫发质量要求
7.4.3.1 烫发前头发应达到洗净、软化的要求。
7.4.3.2 应按消费者要求的发型修剪头发,做到发型层次厚薄均匀,轮廓饱满、美观。
7.4.3.3 根据发型要求,使用相应直径、形状的卷杠卷发,达到分缕均匀,发丝顺,发卷紧、光、平的
要求。
7.4.3.4 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烫发药液和定型剂,做好防护,不得损伤、污染消费者的皮肤及
衣物。
7.4.3.5 卷杠应达到烫发剂停留时间的要求,作定型处理后,拆卷并检查烫发效果并洗净。使用护发素,
再次用温水将头发冲洗干净。吹风、梳理成型后的发型应达到蓬松、柔软,给人美感的要求。
7.5 染发
7.5.1 应先询问宾客有无染发过敏史及头皮损伤、长疮疖,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操作。头皮
有损伤,或对染发用品过敏的不应染发。
7.5.2 围好染发专用围布、毛巾,戴好护耳,在发际线周围涂上护发素或白油,保护皮肤。
7.5.3 将头发分区分片、逐层向上,由发梢至发根涂抹染膏,根据染发剂的性能和发质情况确定停留
时间。
7.5.4 染发后将头发洗净冲透,如发际线外有被染膏污染的部位,应予擦拭干净。
7.6 染发质量要求
7.6.1 单色刷色应均匀,不漏染,不触头皮;多色应按消费者要求做目标色,刷色均匀,然后做多彩调
浆。色彩要有一定动态层次感、美感。
7.6.2 染发后,应用清水反复冲洗,清除残液,去掉浮色。
7.6.3 经吹干定型后的头发应达到色调自然、柔和,不损伤发质的要求。
7.6.4 严格操作程序,防止染发液污染皮肤或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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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美容
7.7.1 化妆美容(淡妆、浓妆、新娘妆等妆型的全面化妆)。
7.7.2 清洁皮肤:洁面、涂化妆水、涂营养蜜。
7.7.3 基面化妆:修眉、矫正眼型、上粉底(根据不同肤质、肤色、妆型、季节、年龄等,选择使用
不同的粉底)、定妆。
7.7.4 点妆修饰:画眼线、涂眼影、画眉、鼻侧影、涂唇膏、涂腮红、刷睫毛膏、贴假睫毛。
7.7.5 修妆检查:修整妆型。
7.8 化妆美容的质量要求
7.8.1 淡妆
7.8.1.1 粉底涂抹均匀细腻,与肤色接近,阴影不宜明显。
7.8.1.2 定妆薄而透明。
7.8.1.3 眼线细腻柔和。
7.8.1.4 眉毛与脸型协调,依据眉毛自然生长规律来晕染,眉型自然,眉色均匀。
7.8.1.5 眼影选择高中明度和低纯度色彩为宜,色泽自然柔和,涂抹均匀,有层次感。
7.8.1.6 口红与眼影和服装协调。
7.8.1.7 腮红柔和清淡、过渡均匀。
7.8.1.8 脸部与颈部衔接
7.8.1.9 淡妆后应达到的整体要求是:粉底薄而透明,强调皮肤自然光泽,脸部线条细腻柔和,用色
简单,色彩之间对比要弱,有主有次,妆容自然清淡。
7.8.2 新娘妆
7.8.2.1 粉底涂抹均匀细腻,不宜过厚,匀而不浮,立体感较强。
7.8.2.2 定妆仔细,厚薄均匀。
7.8.2.3 根据妆型确定眼线浓度,眼线不宜过深,应与整体色调相协调。
7.8.2.4 眉型根据脸型及妆型描画,与脸型协调,不宜过度上扬,深浅适宜。
7.8.2.5 眼影应和服饰色调一致,色彩艳丽、明快,以简洁为宜,忌繁杂。
7.8.2.6 唇形自然,口红与眼影色协调一致,不宜选择怪异的口红色。
7.8.2.7 腮红晕染自然,色浅勿深,两侧对称。
7.8.2.8 除面部化妆外、身体裸露部位也应修饰。
7.8.2.9 新娘妆的整体要求是:妆容色调统一、协调,无论妆色是浓是淡,都要注意与服饰相呼应,
妆面干净、细致,线条柔和流畅,牢固性强,有整体感,妆型给人以端庄典雅大方之美。
7.8.3 浓妆
7.8.3.1 粉底层次应突出,有立体感,面型不足得到弥补。
7.8.3.2 眉形应与脸型相适宜,并符合个性特点,眉色应与妆型相协调。
7.8.3.3 眼影晕染应层次突出,有过渡,有凹凸感,弥补眼部的缺陷。
7.8.3.4 眼线描画整齐干净,与眼形及个人性格特征相适应,并与妆型相协调。
7.8.3.5 刷睫毛膏后,彼此不粘连,应呈自然状态,给人以清晰美观感。
7.8.3.6 鼻和鼻侧影经描画后,应有清秀和挺直感。
7.8.3.7 画唇线后,应达到轮廓清晰,弥补唇形不足,并与脸型和个性相适应的要求。唇膏色与眼影色、
腮红相协调,涂抹应做到饱满、光亮有立体感。
7.8.3.8 腮红应按脸型晕染均匀,颜色搭配合理。
7.8.3.9 定妆应达到清爽、自然、均匀的要求,并与面部周围互相协调一致。
7.8.3.10 浓妆应达到的整体要求是:面部五官立体结构清晰,妆面干净、亮丽、艳而不俗,色彩与整
体效果相融。
7.8.4 护肤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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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1 按要求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
7.8.4.2 根据顾客皮肤将所需要的化妆品、美容工具、仪器备齐,放在美容器械车上,接触顾客皮肤
的工具器皿用 75%的酒精消毒。
7.8.4.3 帮顾客存放好贵重物品。去除身上的金属饰品,以保证美容仪器的使用安全。
7.8.4.4 帮顾客换好美容服,扶上美容床,为顾客包头,盖胸部毛巾。
7.8.4.5 美容师清洗双手,消毒,带口罩。
7.8.4.6 清洁皮肤,脱屑(视皮肤选做)。
7.8.4.7 视皮肤选择美容仪器进行护理。
7.8.4.8 进行面部按摩护理和面膜疗法护理。
7.8.4.9 去膜,将滋润、收剑剂涂抹面部,涂抹营养霜,护理完毕。
7.8.4.10 为客人除去头巾、胸巾,扶顾客下床。
7.8.4.11 和顾客一起取出贵重物品,带客人买单,送客。
7.8.4.12 切断电源,清理消毒用品,整理美容床及周围环境。
7.8.4.13 护肤美容质量要求
7.8.4.14 对皮肤判断准确,选用护肤品得当。
7.8.4.15 能安全、正确使用美容仪器。
7.8.4.16 熟练掌握皮肤护理的操作规程和护理技能,面部按摩穴位准确,手法得当,频率、力度适中。
7.8.4.17 面膜、倒膜上膜手法、部位准确,厚薄均匀,膜面光洁。经护肤美容后,起到洁肤、紧肤、
润肤、美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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