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首个美容美发行业企业经营规范发布执行
作者:admin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日期:2012-03-10 浏览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我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行为,昨天,市消费者协会与市美发美容行业总会共同发布《哈尔滨市美容美发行业企业经营规范》,根据该规范,即日起,哈市辖区内的美容美发企业将在人员资质、服务收费方式以及预付卡和用具用品管理等方面执行新的标准。

  美容美发用具“一客一消毒”

  《规范》要求,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固定的经营场所、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拥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企业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要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服务过程中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在服务过程中所销售的美容美发化妆用品都应明码标价。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此外,企业在提供美容美发化妆服务时,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用具器械应做到“一客一消毒”。

  办卡退卡消费者“说了算”

  《规范》要求,美容美发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出售美容美发服务卡的,应是经营期限一年以上,发卡总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对以预收款方式销售美容美发服务卡项,或采用(券、单)等方式提供服务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美容美发服务协议,消费者具有自主办卡、退卡和自主选择服务项目的权利。美容美发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实行美容美发服务一卡(券、单)通,不得限制服务卡使用范围,并载明预收费用金额、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单次服务计费标准、消费者自由退卡权利和退卡时剩余金额计算标准以及双方法律责任等内容。

  《规范》要求,经营者转业或者歇业应当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同时房屋所有人有义务告知消费者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办理预付卡后,经营者不得以各种方式变相涨价,预收美容美发服务卡内余额,应当无条件退还消费者,不得收取手续费,倡导会员制消费方式避免产生消费纠纷。

  美容美发用品管理须“溯源”

  《规范》要求,美容美发经营者要即时向消费者出具服务清单,服务清单应当载明以下事项:消费者姓名、美容服务卡号、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服务人员姓名、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品牌、类别、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内容。

  同时,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建立美容美发用品管理制度,从合法渠道选购美容美发用品,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查验美容美发用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建立美容美发用品进(销)货台账,详细记录美容美发用品的供货商及进(销)货情况等信息资料,实现美容美发用品的可追溯管理。规范哈尔滨美容行业发展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