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美发卡,年底“被清零”
昨日,爱美的王女士带朋友到美发店理发,没想到美发店人员却说她刚办的一个多月的会员卡失效了,“2011年年底,卡内所有金额清零”。里面还有1500元钱没花,这可怎么办?
昨日12时,王女士介绍,去年11月底,她经过一商场楼下,被人拉进商场里的一家美发店。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理发师殷勤地向王女士推荐了店里推出的会员卡服务,即预交1500元成为会员,本次服务免费赠送。王女士感觉比较实惠,就办理了会员卡。
昨日10时许,王女士带朋友去该美发店理发,却被告知该会员卡仅限本人使用,且2011年已结束,卡内所有金额清零。
对此,王女士认为:“既然会员卡内是预存款,所有权就是自己的,我喜欢什么时候消费就什么时候消费,喜欢给谁花就给谁花;该美发店‘不消费年底便清零’的做法更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是霸王条款。”王女士要求退卡,返还预交款1500元。
理发店则表示,会员卡背面已写明 “本卡仅限本人使用”、“本卡概不退还现金”、“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字样。王女士办理会员卡,证明她接受会员卡背面的各项条款,不应再就该问题向理发店提出任何要求。
对此,河北威仑律师事务所赵丽霞律师认为:“会员卡限定本人使用”、“设置预存款的使用期限”、“不退卡”等均属于限制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美发店应就该条款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提示,否则无效;关于最终解释权的规定,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是违法条款。如美发店无法证明办卡当时向王女士作出了特别提示,则美发店应在扣除王女士第一次消费的合理价格后,将剩余款项退还。
昨日下午,在记者的协调下,美发店退还王女士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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