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免费美容强迫交易案宣判
12月12日,媒体报道了南通市启东法院审理的一起强迫交易案。19日,这起案件一审宣判,两家美容院的老板杨某以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3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分获6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还有一人被判单处罚金1000元。作为江苏省内首例“免费美容”强迫交易真正入罪判刑的案件,本案将对专门设置陷阱强迫交易的不法分子以威慑和打击。
去“免费美容”脸却被涂辣椒油
从2010年5月1日起,杨某等人在启东市汇龙镇天鼎广场先后开设欧克莱化妆品店、“欧丽妍”的美容店。这两家美容店在经营期间,由男导购上街拉客人,以免费提供美容服务为诱饵,将顾客拉去楼上的美容店内。美容师会按照店长等人交代的步骤,先将顾客的脸部涂抹一种“明艳”粉底,用金属探头按摩时,由于产生化学反应而造成脸部变黑的假象。这时,美容师会谎称顾客脸部有毒素,要求顾客接受其他相关有偿服务。
而一旦顾客产生怀疑的话,美容师会在顾客脸部使用含有辣椒油成分的减肥膏,造成脸部皮肤灼热甚至发红等症状。美容师就会以此吓唬顾客,如果不使用店内的产品、不接受服务的话,可能产生皮肤红肿、毁容等严重后果。而这期间,美容师还以“手机辐射会损坏店内机器”为由,不许顾客使用手机向外界求助等。
从去年9月到今年5月22日,欧丽妍美容院强迫交易93人次,涉案金额18.9万元。欧克莱美容院则强迫交易42人次,涉案金额13.4万余元。
美容店老板获刑2年,罚金3万
今年12月9日,启东法院审理了这起强迫交易案。法院审理后,认为14名被告采用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19日,启东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等14名被告人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施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庭审中,各被告人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条:
美容院搬迁前未通知顾客是否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