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职业教育美发美容专业所属类别(专业名称和专业方向)的报告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日期:2012-07-23 浏览

  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自2010年底受教育部委托,由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牵头组建,成立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来,我会在美发美容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积极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与行业对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美发美容行业的内涵建设、可持续发展、行业提升作用也逐渐凸显。

  在历次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全国性美发美容行业教育会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场合,业内从事专业多年的专家、学者、校长、一线骨干教师都对目前职业教育中对美发美容的所属类别、专业名称和专业方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且呼声强烈。有鉴于此,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托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的力量,组织全国各省市美发美容协会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调研,下发调研问卷、意见反馈两千多份,并专门组织了四次专项会议,邀请业内的中高职专家学者、校长、一线教师代表进行讨论,对发展状态下的美发美容专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定位问题,进行思考并广泛收集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对美发美容职业教育的所属类别、专业名称和专业方向进行调整,其主要理由为: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美发美容行业的定位和发展,在当时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影响与限制下,被归为“休闲保健类”。三十年过去了,目前美发美容及相关衍生的美甲、形象设计等行业领域,艺术含量高,设计比重大,技术要求强,原有的“休闲保健类”的归类,影响了人们对该专业的了解和认识,阻碍了专业的发展,应正本清源,给专业准确而符合当下实际的定位,还该专业以应有的位置。

  一、从专业学科的角度,美发美容专业所属学科涉及文化学、艺术设计学、色彩学、人体美学、皮肤科学、心理学、化妆品化学等多门学科,因此美发美容专业是一个由多个学科交叉发展而来的新专业,与传统专业比较,美发美容专业有系统的理论性与更强的操作性,非常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不同的人的个体,在体型姿态、五官结构、皮肤颜色等方面差异相当大,其整体形象的定位与完善,需要以上多个学科的知识与技术进行综合设计并实施,目前国内职业教育美发美容教育的发展呈迅猛趋势,人们对美的诉求与实现美的手段与技术的不断提高,也推动了当今社会和时代对美发美容职业教育的重新认识与高度认同的步伐。

  二、从专业特点与内容的角度,人的外在形象是整体的、综合的、全面的,而非局部的、单一的、割裂的部分。单纯塑造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完成求美者的目的,不能达到和谐与完美的效果,甚至一个饰品不当搭配,都会破坏整体形象效果。完美的形象应当是从发型、妆面、指甲、服装、饰品以及色彩选择与搭配的整体塑造。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头发的要求从“理发”上升到“美发”,对皮肤的要求也有化妆与美容,也有了整体造型设计与实施的愿望与行为,这些都是社会对专业教育发展的需求:人们对于美发美容行业的诉求已经上升到艺术设计与造型的层面。如果还是视美发美容为休闲保健的社会服务行为,而忽视了其中的艺术设计与技术含金量,是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与提升,人为的造成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的脱节。

  三、从国外本专业教育现状的角度,经济发达国家以及台湾地区均将美发美容教育归为文化与艺术设计教育。日本,韩国都开设有美容与美发的学历教育,如日本好莱坞美容大学设有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该专业名称为美学,其课程设计分为六大系统(精神美、健康美、容姿美、服饰美、生活美、环境美),对应26个职业。韩国作为时尚与美容的领军国家,其美发美容也归为文化艺术设计类,并开设有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台湾有42所大专院校,很多都开设有大专、本科和研究所(即研究生)的美容学历教育,其专业名称大多为美容设计系、形象设计系等。在美国与欧洲国家,美发美容更是毋庸置疑的文化与艺术设计,无论从教育类别、收费还是从业人员的待遇,社会地位,都是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的艺术工作者,艺术家。日本美发美容从业者的地位相当于艺术家、明星和文化名人。英国的沙宣被公认为全球发型艺术大师,他所创造的几何造型修剪,使他成为世界设计艺术划时代的人物。目前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大多将美容美发相关专业纳入“文化艺术”或“设计艺术”专业类。目前高职教育的专业目录体系中,也明确在艺术设计大类下设置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育对美发美容专业的准确定位与分类,是社会对美发美容职业的普遍认同的前提与基础。

  四、从文化与艺术设计学科发展的角度,形象设计的内涵与外沿不断扩大,已成为美化人们生活工作状态的一个母体学科。作为全球文化产业的主体元素,以人为参照系,艺术设计的对象有两大范畴:或者以人的生存环境为设计对象,或者以人本身为设计对象。形象设计直接以人本身为设计对象,具备了空间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数字虚拟设计的特质与与要求,更接近审美的本质。这在文化与艺术设计学界已经是被公认并达成的共识。美发、美容、美甲、化妆、配饰等等,就是直接以人本身为对象进行的美创造的活动。人是自然的人,更是社会的人,人的形象不但影响着整个的自然景观,还决定了企业形象、城市形象和城市形象,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因此,重视自我形象,无论对发型,化妆,还是美容,美甲,抑或服装,服饰,都是人们完善自我形象的求美行为,这些行为及所对应的技术与专业,也理应归结为文化与艺术设计的范畴。

  2012年6月20日,在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召开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项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闫秀珍主任委员通报了一年来关于专业定位、所属类别、专业名称和方向等问题的调研、会议情况和收到的书面意见汇总,各位委员在充分讨论后,形成了统一意见;6月29日,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官方微博和闫秀珍会长的微博发布了这一消息,广泛征集、听取意见,短短一周时间,有上千人转发和评论这一消息,同意并支持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修改建议,我会也从不同渠道收到了全国多个省市行业协会代表的赞同与支持。

  综上所述,我会在广泛调研、认真听取全国从业人员、中高职教育专家与一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郑重建议:申请将中职教育中的美发美容专业归为“文化艺术类”,专业名称为“形象设计艺术”,专业方向包括:发型设计艺术,化妆设计艺术,美甲设计艺术,美容设计艺术,整体造型设计艺术。高职教育中艺术设计类下已开设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其专业方向与中职教育参照,对应设置。

  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