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连城:美容卡内余款难退 工商调解满意而归
“谢谢你们,让我顺利地拿到了退款。”25日,家住城关的陈女士在连城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收到3800元美容卡退款时,对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今年4月份,陈女士看到某美容店的广告宣传后,以预付费的形式购买了三张共计4800元的美容卡,并开始接受美容店的各项护理。但使用一个月后,陈女士感觉护理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甚至出现面部痉挛等各种身体不适反应。于是,陈女士不想继续在该美容店做护理,要求退还卡内余额。但美容店以店规为由,拒绝退还剩余金额。万般无奈之下,陈女士便到城区工商所投诉。
该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证明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和安全权,该美容店在提供美容服务时,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侵犯了其合法知情权利。经调解,该美容店退还陈女士卡内剩余金额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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