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署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
福建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铁办、公安厅和总工会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人社明电[2011]9号),决定在福建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情况;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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